金科股份6月16日晚间发布公告,2021年度第4期超短期融资债券,在2023年6月16日时,公司应当兑付的本金和相对应的利息为人民币8亿。公司截止到6月16日,没能按期将上述本息进行足额兑付,针对上述超短期融资券展期的持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发布了针对未按期足额支付“20金科地产MTN002”的本息的处置进展情况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