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健委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等医疗文书管理工作,具体要求为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文书管理制度、不得向未在本机构就诊的人员开具医疗文书、不得在空白医疗文书上盖章等。这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