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淄博买锅饼被宰 当地网友纷纷道歉、转账补差价 当事人:有种自家家长给做主的感觉?
近日,黄先生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他去淄博旅游时,在路边摊买锅饼被宰。当地网友纷纷在评论区向他道歉,还有网友直接向他发红包弥补差价。
4月17日,黄先生告诉九派新闻,他是专程去淄博吃烧烤的,那天他在烧烤店等位1小时,饿得实在受不了,便去路边摊上花20元买了一小盒炒锅饼,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被宰。第二天早上,他去八大局早市时才发现这一小盒锅饼只卖6元钱。
淄博的网友们看见黄先生的视频后,纷纷在评论区表示“忍不了了”、“替淄博人向你道歉”。还有网友在评论区@淄博文旅 ,称“要帮他把买锅饼的那个摊子给掀了”。
黄先生表示,有的网友私信他要收款码,想把钱补给他。还有网友找他要收货地址,想给他寄些特产。甚至有网友一句话不说,直接发红包过来。
“我本来没在意买锅饼贵了这件事情,但是淄博的人民在意,他们在意好不容易多起来的游客,在意好不容易维护的名声。我感受到了什么是团结一心、努力奋斗的山东人。给我一种回了自己家,自家家长给我做主的感觉。”黄先生说,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但是他不会收网友们的转账和特产。
黄先生称,评论区有不少网友称,那个摊主的三轮车已经被收了,一个月后才能取回。“希望大家不要为难那些小摊贩,为了生活都不容易,只要以后按照正常价格卖就好了。”他说。
16日,淄博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告诫书要求,各相关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各相关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服务价格,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虚假标价、模糊标价,不得以虚假折扣、虚构原价、误导性标示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收取高于标价或标价之外未标明的费用。
各宾馆酒店、饭店餐饮、交通运输、景点景区、烧烤商户等行业、业户,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要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和政策执行;执行市场调节价的,要依法合理制定价格标准,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
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价格收费公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淄博市监局提醒,各相关经营者要维护和珍惜淄博形象,按照本提醒告诫书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
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切实着眼本行业健康发展优艾设计网_设计客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组织引领和内部协调作用,加强会员价格行为自律,促进行业品牌建设,增强行业竞争优势。
淄博市监局还提出,全市各级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对宾馆酒店、饭店餐饮、交通运输、景点景区、烧烤商户等经营者的价格监测、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频次。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经营者,将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原标题:男子称在淄博买锅饼被宰,当地网友纷纷道歉、转账弥补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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