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60公里员工拒上班并要补[员工]?
近日有一家公司突然搬迁到了60km以外,员工拒绝上班,并且要求公司对于这件事情进行赔偿,据了解,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在2016年的9月19日,薛某入职到了常州的某一家公司,从事着操作工的工作,可是前段时间由于公司租借的厂房被司法拍卖,于是决定进行搬迁。
公司从常州新北区搬迁至金坛区的一个乡镇,两个地方相距比较远,有60多km,薛某觉得公司搬迁的地址太远,不利于自己以后上班,然后就不愿意去新的厂房工作,公司也要求薛某提出优艾设计网_设计百科书面辞职申请,但是薛某并没有造作,于是公司便停止了支付薛某的工资,之后薛某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公司解除相关的劳动合同,并且对于他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目前法院判定公司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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