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康20岁女生上公厕遭男子施暴!男子已被逮捕 家属称其卧室中找到女性衣物?
根据当事人的社会叙述,肖旭躺在病床上。
红星新闻,11月19日晚,一名网名为“齐贤乐韵”的用户发帖称,10月30日下午去公厕时,被一名男子尾随,连续殴打20多分钟,导致“鼻骨骨折、眼眶骨折”。视频显示,当事人剃光的头上有多处伤痕,眼睛肿胀,血迹斑斑,与受伤前的照片大相径庭.
11月20日上午,当事女生肖旭在电话中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已回家休养,身体尚未完全康复。她说她从未见过打人者余。在被打前两三天,余假装从超市来取快递,每次都是空手而归,还对着她笑。
事发当天下午,在公厕上完厕所后,埋伏在隔壁隔间的余用砖头袭击了他。“他还用手捂住我的鼻子,挖我的眼睛,拔我的舌头……要不是后面有人过来,我想我可能已经死在那里了。”
余的父亲和亲戚说,余的精神不正常。事发后,他父母在他房间发现了他买的女式内裤和高跟鞋。余的一位亲属表示,他对的殴打感到非常抱歉,并已支付了2万元医疗费。“那其他的事情呢?法律该怎么办?”
11月20日上午,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犯罪嫌疑人于某于案发当日被抓获归案,次日被刑事拘留。11月14日,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被打的女子说,暴力持续了20多分钟。
幸运的是,一对夫妇来帮忙了。
“当时我一出厕所,他就从隔壁隔间的门后冲了出来,从后面抱住我,一只手捂住我的口鼻,然后用抱住我的那只手拿砖头砸我的头……”回忆起被打的情形,肖旭仍然心有余悸。
徐,2003年1月出生于浙江邻水。5年前,她的父母在永康市朱湘镇三井头村租了一间四五十平方米的店铺,开了一家小超市维持生计。这对夫妇身体一直不好。今年5月,肖旭的父亲查出肝硬化,母亲把在杭工作的肖旭叫回来一起打理超市。
肖旭的生活是基于当事人的社会叙述。
10月30日下午4点,因为他的超市没有厕所,肖旭跑到附近广场的公共厕所去上厕所。他不想被同村的余跟踪殴打。“我进去了一会,发现隔壁隔间有人进来,但我没在意。谁能想到一个男人跑进了女厕所?”肖旭回忆道。
据回忆,被余袭击后,她拼命挣扎,但身高166厘米,体重100多斤的她实在太虚弱了,根本无法挣脱。“当他的砖头掉下来时,我感到有点头晕。然后,他捂着我鼻子的手又伸进了我的眼睛里,想要抠我的眼睛。还把手指伸进我的鼻孔……”徐回忆说:
肖旭拼命反抗,但他迎来的是更加嚣张的暴力。“他咬我的鼻子,看见我喊救命,把我的舌头拔了出来。我咬他的时候,他用砖头砸我的牙齿,我嘴里没有好肉,连话都说不出来。”
据回忆,被余用砖头砸中后,他的身体已经瘫软在地上。“我被一口气撑在那里。我想爬出去,被他拖回来继续打。整个暴力事件持续了20多分钟。”
当事人举报社交账号。
徐的小妈妈王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最终救下女儿的是村里路过的一对夫妇。“他们听到女厕所里有呼救声,就看过去,看到肇事者余某用砖头打了我女儿两下,就从厕所里跑了出来。夫妻俩看到我女儿的状况,赶紧拨打了120和110。"
王女士说,公厕离她家超市不过百米,但广场上人多,厕所又紧挨着主干道。“当时很吵,所以没人发现。”她一直以为女儿在家里睡觉,直到在广场上玩耍的儿子来了,告诉她有一张挨打的画像
“看到女儿的那一刻,真的很难用语言来形容我的心情。她的头和脸血肉模糊.夫妻二人用手按住我女儿身上出血的地方,男的在报警。”王女士回忆道。
10点到达后,肖旭被送往永康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最严重的伤害是头部受伤、鼻子受伤、眼睛受伤、六七颗牙齿被打掉,还有一些人遭到殴打。你得等你的脸好了才能拔牙种牙。”肖旭说。
王女士说,11月18日,肖旭出院了。“医院说人好了就可以出院,但是我们咨询了杭州的专家,说现在还不能出院,要送到康复医院康复。现在她身上的淤青和肿胀已经消除,我们正在考虑是否将她送回邻水老家的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打人者被其叔叔送到公安机关。
家属为此事道歉。
对于打人者余,王女士母女并没有太大的印象。这次被打后,徐才回忆说,被打前两三天,那个人去他们超市假装取快递。“他每天下午总是来取快递,但总是空手而归。他进来的时候,盯着我,在那里笑。我也没太在意,就觉得这样不行。”
据王女士介绍,据她所知,于是三井头村人,平时跟着母亲在村里的工厂上班。“他的母亲是个直性子,他的父亲对诺诺有点唯唯诺诺,而且他也很保护他的儿子。他们家目前有两万的医药费。”
俞的叔叔俞达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俞确实跟随母亲在一家工厂上班。“他父母都是老实人,母亲是外地人,父亲文化程度低。”肖旭的家人表达了他们对被殴打的真诚歉意。“作为父母,谁都不希望这种事情发生。”
于某称,事发当晚,他亲自将于某移交公安机关。“那天我农活回来,看见广场上围了很多人,说事优艾设计网_设计圈情怎么样了。他爸爸给他打电话,电话一接通就问他在哪,他什么都不会说。我迫不及待地想回家吃晚饭。后来他爸爸打电话说回家了,我就去看了。我问他的时候,告诉他不是他干的。”
俞回忆说,当时俞看起来很紧张。“也许他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后来,他把余带到村里的广场上,交给了公安机关。
于达还说,事发后,于的父母从于的卧室里找到了女性内衣、假发和高跟鞋。“但他从未在公共场合穿过它们。他性格有问题,总是和父母对着干。”
余的父亲说余的精神不正常。“家里买了很多女性用品。”红星记者问他之前有没有带于去医院检查。余的父亲说,他想过带他去医院,但他的儿子拒绝放弃。
余和余的父亲说,今天下午,他们将把儿子买的这些女性用品送到派出所。
“我还跟他家人说,人家是受害者,我们是肇事者,他们的女儿伤害了你儿子。如果人家生气了,或者说话声音大了,要虚心接受。至于以后怎么样,就交给法律吧。”于大成说。
徐不认可于家人的说法。她说,“余本人看起来很正常。他还是上班,每个月有工资,会骑电瓶车,手机玩的很烂,什么都用微信支付。他简直就是个神经病。”
警察:
打人者被逮捕。
受害人的伤情需要鉴定。
据永康市公安局11月20日上午通报,10月30日16时46分,永康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朱湘镇三井头村一公厕内有一女子被打。接警后,朱湘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当日18时许,警方将犯罪嫌疑人余某抓获,次日对余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11月14日,犯罪嫌疑人于某经永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逮捕。经初步伤情鉴定,受伤女子徐受轻伤二级以上。损伤的最终鉴定结论
11月20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多次致电镇派出所,试图询问于是否能进行精神鉴定,但电话始终未能接通。
永康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截至目前,尚未发现犯罪嫌疑人于有精神异常。“说什么都挺正常的,也没发现他有精神病史。至于是否需要精神病鉴定,也需要严格按照司法程序来做。我相信公安机关会依法依规秉公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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