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敛财2.34亿元!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的“老虎”出庭受审?
北京青年报-郑志坚消息,2022年11月17日,国家安全部原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艳萍案一审开庭审理。刘艳萍在21年间筹集了2.34亿元。
刘艳萍报告说他是孙立军政治帮派的成员。此前,孙立军政治团伙的六名成员已在一审中被判刑。
他在担任中央巡视组组长期间仍然敛财。
检方指控,刘艳萍从2001年至2022年敛财,21年间敛财2.34亿元。
根据指控,刘艳萍利用担任公安部副局长、政委、安全局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的职务便利,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管理、案件办理、工作等方面作出安排。
检察机关请求以受贿罪追究刘艳萍的刑事责任。
刘艳萍长期在政法系统工作。前期在公安系统工作,从公安部副部长到党委委员。
2015年5月,刘艳萍被调到国家安优艾设计网_设计全部担任纪委书记。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刘艳萍的职务调整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上述检方指控显示,刘艳萍在担任中央巡视组组长期间也在敛财。
郑军注意到,刘艳萍是十九届中央第二、第三、第四、第五轮巡视的第十四巡视组组长。
其中,检方指控中提到的第五轮检查始于2020年5月。
加入孙立军的一个政治帮派。
刘艳萍于今年3月被审查调查,9月被双开。
双公告中的措辞是严厉的:
政治上彻底改变,加入孙立军的政治帮派,搞政治利益交换,搞投机倒把,操纵权力;
肆意践踏法纪,滥用公安警卫权力,异化为捞取政治资本、谋取私利的工具,造成恶劣影响;
长期从事迷信活动;
对抗组织审查;
生活极其腐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占住房,贪图吃喝玩乐,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打高尔夫球、领取高尔夫球卡,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医疗等活动,接受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
严重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信访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职工聘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
道德败坏,搞权钱交易;
权力观极度扭曲,肆意滥用手中权力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值得注意的是,刘艳萍被指控“加入孙立军的一个政治团伙”。
电视专题片《零容忍》披露,以原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为首的政治团伙,包括原司法部部长傅,原江苏省委常委王立科
王立科受贿4.4亿余元,多次向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行贿共计9731万余元。因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龚受贿7343万余元,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邓恢林受贿4267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刘新云贪污1333万余元,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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