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法律法规时予以考虑?
纸媒消息:近日,有网友在官网民政部“沟通互动”栏目发帖,建议按照三孩政策标准调整《民法典》收养子女数量的规定。对此,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回复。
上述网友在留言中称,“三孩政策实施一年多了。《民法典》收养子女人数的规定可以调整吗?”055-79000第1100条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个子女;一个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子女。”该网友建议改为“无子女收养人可以收养三个子女;有一个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两个子女;有两个孩子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孩子。”
对此,民政部儿童福利司11月9日回复称,收养遵循对被收养人最有利的原则,因此《民法典》对收养儿童数量有明确规定。您的建议将在我们将来修订法律法规时予以考虑。感谢大家对领养的关心和支持。
该报指出,一些网民此前曾提出类似建议,希望按照三孩优艾设计网_设计百科政策的标准,放宽对《民法典》收养子女数量的规定。
深圳市民政局10月11日在人民网留言板回复这位网友称,“由于政策制定周期长,政策的出台往往一拖再拖。055-79000的提法早于三孩政策的实施。同时,《民法典》是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与之相抵触。深圳出台的相关领养细则应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致。调整收养子女数量是对《民法典》的局部修改。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有此权限。鉴于此,深圳市民政局将把您的建议反馈给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民政部门。”
此外,深圳市民政局还提到了现行《民法典》收养限制的例外情况: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收养号的规定,符合2016年1月1日生效的“二孩政策”。但也有华侨收养三代以内的同代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找不到亲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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