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为自己恶意打假?
@优艾设计网_PS论坛丮丮丮丮丮,近日,江苏南通孙女士因在网上销售河豚干被起诉,被判向买家赔偿23.75万元,引发关注。孙女士说,法院判决的理由是包装上没有标注保质期,但自己销售的河豚干属于食用农产品,不需要标注保质期。并且她了解到,起诉他的郑先生的家人参与了多起打假案件,是专业打假团队,孙女士很难接受法院的审判结果。11月11日,证管新闻记者联系到郑先生,他否认自己是职业打假人和恶意打假人,称自己只是在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郑先生说,“即使是食用农产品,涉及市场销售的,也要标注保质期。如果不标注保质期,怎么知道这个食品是否过期?孙女士是生产者,应当严格保证自己销售的是安全的食品。”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