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电影拍照发朋友圈算盗摄吗?专家解读“盗摄”危害?
鼠年岁末,电影频道融媒体中心携手微博电影,联合春节档主要七部电影《刺杀小说家》《你好,李焕英》《人潮汹涌》《侍神令》《唐人街探案3》《新神榜:哪吒重生》《熊出没·狂野大陆》以及各电影平台方,发起“拒绝盗摄倡议”活动,吸引刘德华、陈坤、王宝强、沈腾、于和伟、杨幂、雷佳音、董子健、关晓彤、贾玲、万茜等百余位明星、大V一并发起倡议:文明观影,拒绝盗摄,从你我做起。
2月9日,律师曾雯雯受邀做客《今日影评》节目,以法律专业视角解读“盗摄”定义及其危害,同时针对观众的一些理解误区展开释疑解析。节目一经推出,衍生话题“看电影拍照发朋友圈算盗摄吗”迅速登上微博热搜前六位,阅读量超2.3亿,触发相关讨论1.5万次,并在抖音等平台均成为热门话题,引发全网网友热议。
盗摄行为渗透日常
龙标亮起不再拍摄
乍听“盗摄”概念,观众朋友可能都觉得离自己很远,但《今日影评》现场发生在主持人晓丽与曾雯雯律师之间的一段“快问快答”却令很多观众惊讶不已。透过问答,在电影院拍摄电影正片、拍摄电影彩蛋、拍摄照片并且发朋友圈以及拍摄后不传播等常见行为,竟然都属于“盗摄”侵权范畴。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的三十一条规定,曾雯雯透过《今日影评》节目平台向观众朋友们指出,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简单来说,龙标亮起的时候,观众就不可以再拿出手机拍摄。
在热搜话题下,也有相当一部分网友发出疑问:只拍张照片发在社交媒体,也是在帮电影做宣传吧?没打扰他人的情况下拍一张图发朋友圈也不行?对此,曾雯雯向《今日影评》表示这些网友的认知存在误区,购买电影票只是购买了一个单人观影体验服务,并非就可以去拍摄电影内容且进行传播,不能拍摄是底线,如果观众真心喜爱一部影片,可以通过发放官方物料的方式进行宣传。
在介绍盗摄危害时,曾雯雯向《今日影评》举了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果若干个网友每人拍一帧不同的影片照片发在网上,如果流传得足够多,就可能构成对于该片内容的泄露。“尤其对于一些影片的爱好者来说,可能就构成了一个剧透;对于片方来讲,会造成票房的损失。”影迷肯定不希望《唐人街探案3》中Q的身份这样透出,而电影《少年的你》上映时,其片方也在呼吁观众不要屏摄。在曾雯雯看来,本与观众在同一阵线的片方如此呼吁也是无奈之举。
盗摄危害触目惊心
法律之外仍需自律
普通观众可能无意的“盗摄”之外,形成产业链、以非法盈利为目的的盗摄已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据曾雯雯向《今日影评》介绍,公安部在2019年一次净网行动中查出的侵权影片链接达到三万多条,点击量近一亿人次,票房损失超过七亿。针对这类盗摄行为可能受到的刑罚,曾雯雯向《今日影评》介绍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马上要生效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都对于类似侵权行为有惩罚性的赔偿措施,而即将于今年3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则把侵犯著作权罪的法定刑期提高到了最高有期徒刑十年,体现了我国加强著作权保护的坚定决心。
当然,法律之外,拒绝盗摄仍应从多方面提高手段与意识。《今日影评》节目现场,曾雯雯表示近年来国家行政执法部门都在出重拳保护知识产权,而院线方也在通过放映机、放映服务器密钥等加密方式来保护影片。对于观众,她也呼吁保持自律,“不要在观影时举起手机优艾设计网_设计百科拍摄屏幕,在黑暗中达成默契,留住美好,不一定非要举起手机对准屏幕。”
据悉,电影文化评论类日播栏目《今日影评》每周一至周五晚22:00档于CCTV-6电影频道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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