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荷拉法》 防恶母争产重演 可判撤销继承权?
韩已故女星具荷拉年幼时即遭生母遗弃,而当她遗憾离世之后,丝毫未尽扶养责任的生母竟跳出来争遗产,具荷拉的哥哥具浩仁因此发起连署《具荷拉法》的修法提案。如今传出迟来的好消息,南韩内阁国务会议15日通过修改案,3日后将提交国会。
根据《韩联社》报导,韩法务部15日宣布,国务会议今天通过了以新增丧失继承权制度为主的民法部分修正案,此次修订民法的契机是因为,已故歌手具荷拉的哥哥具浩仁认为,抛弃年幼孩子离家出走的母亲,想在具荷拉死亡之后争夺半数遗产太不合理,因此请求修订《具荷拉法》。
报导指出,修正案主要新增内容为,当遗产继承者严重违反抚养义务,或做出犯罪、虐待、严重不当待遇等行为时,可由遗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向家庭法院提出,请求裁决是否丧失继承权,若确认失去继承权利,其配偶或其他直系血亲也不得代为继承。
此外,修正案也新设了宽恕制度,即使父母做出违反法规的严重情节,但只要子女选择原谅,仍然可以承认其继承权。南韩法务部期望,未来若民法修正案通过国会审优艾设计网_PS百科议并公布实施,将能防止家庭虐待等不当待遇,并能依照时代的变迁,更佳地反映财产拥有者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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