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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录取规则与招生计划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高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应当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学院实行阳光工程招生,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五条学院全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院教育部代码:13279,浙江省代码:0095,其他省份代码详见各省相关招生文件。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第八条学校及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航电路1号,邮编:311305。

第九条历史沿革与管理体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第一所全日制本科高校,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举办,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确认,2019年通过独立学院省级验收。

第十条学科专业特色: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济管理学科优势明显的独立学院。学院现有27个本科专业,2020年将招生22个专业,分别属于工程、经济、管理、文学、艺术等多个学科。学科相互渗透,专业协调发展。学院教学设施齐全,师资力量优秀,教学质量高,学风优良。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决定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高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58619121。

第四章准入

第十四条2020年招生计划和省、专业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考生健康要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拒绝录取条件的,学院将拒绝录取。

第十七条学院的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八条高校男女生招生比例不受限制。

第十九条学院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并根据加分后的分数进行备案受理。

第二十条各高校根据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各高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省外考生和专业志愿者没有年级差异。进入档案的考生根据考生档案的分数录取。当等价文件相同时,像colle

第二十二条学校申请优秀学生的奖励措施:

学院与中国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签订了合作协议,从我院选派优秀本科生到中国电子科技大学学习两年。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后,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学习证书,选拔规则将另行发布。

2020年进入浙江省档案的考生,一个学期内无一门课程不及格,无违纪行为,因此将落实转专业承诺,确保考生进入理想专业,具体如下:

1.线二段成绩65分以上的考生,在一个学期内申请并通过专科考试后,可在全院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确保考生转到所申请的第一个志愿专业;

2.线二段以上成绩60分的考生,经学院申请审核后,可在一个学期内,在全院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确保考生转到所申请的志愿专业前三名。

第二十三条取得专业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学院采用全省招生艺术类统一考试成绩,不组织校考。专业文化成绩在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分数统一划定。综合得分=文化成绩总分50%专业成绩7.550%。

第二十四条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的,由学院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高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以公布的形式公布。考生可浏览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五章入学审查、费用和补贴。

第二十六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名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招生办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逾期未请假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但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除外。新生入学后,学院需要三个月的时间。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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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学院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预收。收费标准如下: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7750元/生学年;

2.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专业,24750元/生学年;

3.通信工程、产品设计专业,20000元/生学年;

4.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专业,18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八条 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学生住宿费5人间以2500元/标准收取,4人间以3000元/标准收取。

第二十九条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www.hziee.edu.cn/bkszs.php

招生咨询电话:0571-58619116

招生咨询QQ:1828772812、1214447443、2133726237、603783354

电子邮件: infozsb@hdu.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杭电路1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1305。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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