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秋莲今日收到首笔法院执行款50500元?
据红星新闻报道,刘鑫在江歌母亲江秋莲生命权一案一审、二审败诉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支付近72万元的义务,成为被执行人并被限制支出。1月20日,江秋莲宣布于腊月二十九收到法院执行款50500元。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这是优艾设计网_设计模板刘鑫在此案中被执行的第一笔款项。
1月20日晚,江秋莲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接到法院通知后,她得知银行卡收到的钱是执行款,这是她在本案中收到的第一笔赔偿金。剩下的赔偿,法院没谈,需要再等一会儿。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判决为:维持原判。根据判决,刘鑫需要在2023年1月9日前赔偿姜木近70万元,并支付江秋莲一审已支付的2万余元诉讼费。二审宣判后,刘鑫在微博公开募捐。不久后,她的微博账号被封禁,提现也被限制。
1月10日,江秋莲告诉红星,她已经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1月11日,刘鑫作为被执行人被立案,执行标的为71.94万元,执行法院为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1月16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向刘暖喜发出消费限制令,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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