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试管婴儿丈夫意外去世,医院以女方成单身为由拒绝移植胚胎?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遭遇“意外”时
法院的判决是什么?
最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发生了一件“特殊事件”,让国内一个需要试管婴儿怀孕的家庭成为了热门话题。据现代快报报道,秦晓(化名)和丈夫因不孕不育选择试管婴儿怀孕,但在试管周期内,丈夫意外去世。在恋人生命之前,夫妻双方已经完成取精、取卵,结合试管周期中的培养过程而获得了胚胎;女方认为虽然丈夫去世了,但医院里的胚胎是她与爱人感情的结晶,也是家族血脉传承的重要载体,所以希望医院继续为自己进行胚胎移植。
然而,秦晓没想到的是,在期待继续试管移植的过程中,却遭到了理由是:因男方去世,女方已成为单身身份。根据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条例规定,无法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技术。医院的拒绝
面对医院的强硬态度,秦晓只能将他告上法庭,希望维护他的合法权益,实现他的生育梦想。
院方:男方去世缺少签字,无法为单身妇女手术
应原告的申请,该案不公开审理
面对秦晓的诉讼,医院辩称不能满足秦晓解冻移植冷冻胚胎的需求,这是基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伦理原则》的规定:辅助生殖技术必须严格遵守知情同意和知情选择的自愿原则。秦晓丈夫去世后,男方无法履行上述原则和行为,无法签署胚胎解冻和胚胎移植知情同意书。
秦晓现在是单身女性。根据原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关于保护后代原则和公益原则的规定,并考虑到孩子未来将生活在单亲家庭,可能会产生不良的心理后果,因此不可能对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殖技术。
法院判决:医院需继续履行合同
庭审中,秦晓的父亲和公婆表示支持秦晓的胚胎移植手术,以保持血液流动,给生者以希望,并承诺承担法律后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秦晓夫妇因不孕不育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登记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二人之间形成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此外,秦晓和她的丈夫为了生孩子在医院签订了医疗服务合同。虽然丈夫去世了,但秦晓和妻子之前已经在医院接受了两次试管周期,并签署了多份知情同意书,所以并没有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其次,虽然孩子出生后没有亲生父亲,可能在单亲家庭长大,但不一定会对孩子的生理、心理、性格等方面产生严重影响。目前没有证据证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实施在医学、亲权或其他方面对后代不利。医院应该在不违背保护后代原则的情况下,继续为秦晓提供试管婴儿。
法官还强调,根据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秦晓作为一名丧偶妇女,不同于要求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单身妇女。前者不违反社会福利原则优艾设计网_Photoshop问答(简单来说,单身女性仍然不允许进行试管)。因此,该院被判继续履行与秦晓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医疗服务合同,为秦晓进行胚胎移植手术。
人性化判决中的【禁止边界】
面对秦晓的丧亲之痛,法院的判决是经过人性公证的。但这一过程不可避免地让原告家属再次面临痛苦,费时费力。
在整个试验中不难发现,根据辅助生殖的政策,中国对于以下想要通过试管辅助技术帮助怀孕的不同需求人群,仍然持【禁止】的态度。
1.单身女性/男性,【禁止】操作任何试管/冷冻精子辅助生殖技术。(特定疾病除外)
2.没有患以下疾病的夫妇
虽然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育龄夫妇的不孕不育率从20年前的近3%上升到近年的15%左右,但目前患者人数已超过5000万,其中1000多万患者只能通过试管婴儿辅助生殖的方式实现生育愿望。
bdec-c7e7b56315d3.jpg" width="600" height="600"/>但如今社会中,更多生育困难家庭或身份特殊的生育需求者,依旧无法通过我国试管助孕计划,成功实现孩子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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