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至少辱华3次!索尼涉嫌侮辱邱少云被禁言?
1月4日晚间,认证为“索尼(中国)有限公司官方微博”的账号@索尼中国被禁言,其账号页面则显示,“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该用户目前处于禁言状态”。
“青春浙江”微信公众号发文表示:有网友指出,2022年10月12日为烈士邱少云忌日,索尼中国当天发表的内容,疑似隐射侮辱烈士!目前该账号处理已生效。
2022年10月12日,索尼中国官方微博发了一条微博,内容是“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
伟人的这句诗,是用冰雪衬托风骨铮铮的梅花,以梅花的品质、形象象征中国共产党人在艰难环境下克服一切困难的不屈意志。
然而@索尼中国 微博配发的图片,却透射着十足的恶意,图里是一片红色的花簇,在花簇正中央的地方放了一个狗头。
而当天是邱少云烈士牺牲70周年,其图片构图与邱少云烈士牺牲时的画面高度雷同。
这样别有用心的设计绝非巧合。@索尼中国 这条微博发出不久,就被中国网友指出其险恶用心,被迫删帖,关闭了所有微博的评论。
实际上,这并不是索尼第一次辱华。
事件一
2019年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纪念日当天,索尼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出新款降噪耳机,喊出了“从不妥协”的口号。
事件二
2021年6月30日晚,@索尼中国 发布预热海报,宣布新机将选在7月7日晚上10点发布,而这正是1937年“七七事变”的发生时间,这一“巧合”随即引发中国网友质疑和愤怒。
次日上午,@索尼中国 先后将宣发微博和公众号文章删除,并就此事发布道歉声明,表示由于工作安排不周,在新品发布的日期选择上给公众造成误解和困扰。公司对此深表歉意,并已第一时间取消相关活动安排。
2021年10月12日,索尼(中国)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中“广告不得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条款,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罚款100万元。
民族英雄绝不容亵渎
1952年10月,邱少云为不暴露目标,任凭烈火焚身,始终未动,直至壮烈牺牲。
201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施行。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优艾设计网_PS论坛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索尼公司屡次三番伤害中国人民感情,侮辱中华民族的英烈,往中华民族的历史创伤上撒盐。民族英雄不容亵渎,英雄事迹不容污蔑!
对恶意歪曲、丑化、否定、诋毁英雄烈士及其事迹的任何行径,我们绝不容忍,坚决抵制!
(原标题:已至少辱华3次!索尼涉嫌侮辱邱少云被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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