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不能打赏,别重蹈“防沉迷”覆辙?
国家广电总局前几天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表演转播和电气商务转播管理的通知,要求网络表演转播平台对网络播音员和奖励用户实名制管理。未注册实名制的用户不得奖励,未成年用户不得奖励。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未成年人接触网络越来越方便。未成年人的心还不成熟,没有辨别是非能力和正确的金钱观念,容易被奇怪的网络转播吸引而产生不正当行为。迄今为止媒体报道,未成年人被播音员诱导、欺诈、充值、报酬、直接汇款,数万元的情况不少。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者,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今年5月,最高法发表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新冠肺炎流行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也明确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未经监护人同意,参加网络收费游戏和网络转播平台奖励等方式支出与年龄、智力不符的钱,监护人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这笔钱的,人民法院必须支持。
尽管如此,监护人必须支付一定的时间和成本,从源头上切断祸根,避免未成年人不合理的奖励行为是避免类似事件的关键。国家广电总局需要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公共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制定这样的规定。
在具体执行中,有关部门要注意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防止实名制造虚设。迄今为止,国家优艾设计网_设计新闻出版布了《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的通知》,要求实施网络游戏账户的实名注册制度,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的时间,对未成年人设定充值上限等。但是,现实中,很多游戏企业的实名注册程序都是形式的——很多游戏可以通过其他第三方账户注册。例如,通过微信、邮箱等允许直接注册,可以绕过实名注册系统。
一些游戏企业表示,第三方账户已经进行了实名认证,操作可以简化程序。问题是,无法保证申请注册、登录网络游戏的是第三方账户的所有者本人。另外,如果在使用中不进行二次验证,未成年人使用父母等成年人的账户进行网络游戏和消费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未成年人不能奖励应避免网络游戏防止沉迷的霸权。另一方面,要全面推进注册实名认证支付前二次认证的双重认证系统,只有注册用户信息和二次认证信息一致才能获得奖励。同时,有必要通过责任划分强制企业执行相关政策。例如,如果发生相关纠纷,直播平台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完全履行了相关的审查义务和职责,就应该无条件退还相关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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