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精神病院回应入院是否需家属签字?
@中国新闻周刊消息,近日,江西南昌女子李某雪自称被辅警猥亵并送进精神病院,引发社会关注。南昌警方随后通报称,被指控的辅警赖莫吉并未实施猥亵行为。赖因违反工作纪律私自会见纠纷当事人,于9月5日离职。12月26日,李某雪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家人不同意警方送她去江西省精神病医院治疗,但她拒绝提供家人的联系方式。
随后,记者以患者家属身份咨询了江西省精神病医院。医院明确病人入院时必须由监护人签字,但不一定要家长签字。可以由亲戚签字。“肇事病人的派出所也可以签字。”
出院后,李某雪将江西省精神病医院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医院存在医疗过错,证明其精神正常,没有需要强制入院的重大精神疾病。他还裁定,医院承诺今后绝不自行治疗。12月6日,该案在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开庭,法院宣布了择期宣判。根据李某雪提供的江西省精神病医院的答辩状,“李某雪因发生意外被丁公派出所民警强行带入我院,经诊断为强迫症、人格障碍。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6月17日接受强制住院治疗。”
截至发稿,@中国新闻周优艾设计网_PS交流刊多次致电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分局政治部、江西省精神病医院主治医师李某雪,均未得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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