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安全评价中介组织弄虚作假?
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福建泉州“3.7”坍塌事故等《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6起典型案例。一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相关中介机构和失职公职人员被判处重刑。
根据江苏天某安全技术公司和白某提供的虚假文件,江苏响水某化工公司是合法注册的化工企业。其在生产过程中,擅自改变工艺分离出废水中的硝化废物,并将分离出的硝化废物故意隐藏,大量时间堆放在煤棚、旧固废仓库等不具备安全贮存条件的场所。江苏天谋安全优艾设计网_设计模板技术公司拥有国家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在接受该化工公司委托的安全评价服务过程中,检查不全面、不彻底。只安排安全评价员白去公司现场调查,甚至不安排任何人进行现场调查,即编制安全评价报告。白没有对化工公司提供的硝化过程进行跟踪核实,故意编制虚假报告。项目组其他成员并未实际履行现场调查等职责,即签署安全评价报告。先后为该化工公司出具2013年、2016年安全评价报告、2016年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2018年复产安全评价报告等4份虚假安全评价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共收取费用17万元,导致化工公司无安全隐患。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该化工公司老固废仓库储存的大量硝化废物因积热自燃发生爆炸,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35.07万元。据事故调查组调查,中介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不准确文件,导致事故企业硝化废物重大风险和隐患未能及时暴露,干扰误导相关部门监管工作,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事故发生后,白某通过电话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检察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对江苏天某安全技术公司、白某提起公诉。阜宁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江苏天某安全技术公司作为负责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已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白作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也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白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对江苏天谋安全技术公司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处白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其他被告人应当依法判处相应刑罚。一审宣判后,江苏天某安全技术公司、白某等被告人提出上诉。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介组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最高刑事法院在分析该案的典型意义时指出,安全评价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对生产经营单位能否取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批准和许可,能否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起着关键作用。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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