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都发的独生子女补贴上海还有吗??
江伟 优艾设计网_Photoshop交流 2021-04-07 03:22 领取独生子女费用首先要证明该家庭为独生子女家庭,所以需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上海市领取条件包括五点:依法登记结婚;上海市户籍;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其子女未满十六周岁。
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向本人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但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应当向女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在这里需要提供的资料有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子女的户籍证明;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
以上条件是大致不变的,但是像户籍证明、出生证明或者收养证明这些容易出现多种情况需要办理人自己前往上海市当地社保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高蓉贤 2021-04-07 03:31 上海市的独生子女费还在发放并且已经上调至30元每月,同时还有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准:5000元,如果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可按照规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龄时领取1万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自愿不再生育优艾设计网_设计圈和收养子女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分别给予不少于3000元或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上海市还出台了相关规定说明了对于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公民,在子女十六周岁以前,由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其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且持有该证享有以下奖励:
1、在子女年满十六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农民在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其独生子女按两个人计算分配面积;
3、年老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4、若未满十六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者死亡,不愿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
5、生育子女的妇女,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李昌威 2021-04-07 03:32 上海市的独生子女费用现在是对于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对于规定参加了社会保险的人员,在达到退休要求后还可以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没有参加的在女年满55或者男年满60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5000元计划生育奖励费。
上海市的独生子女费用发放方式有两种: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无用人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支付。如果优艾设计网_设计百科独生子女家庭后期由于子女年满16周岁或者说家庭中生育了第二个子女,对于这两种情况是不在享受独生子女的一切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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