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相关文件教育资讯网-教育行业资讯百科大全?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指导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一是坚持“儿童为本”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儿童合理需要与个性,创设适合儿童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景,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特别关注女孩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自然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发展。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相关文件
妇字〔2010〕6号
关于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教育厅(教委),文明办,民政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关工委: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理论体系建设,规范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和要求,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全国妇联与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现将《大纲》印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大纲》要求,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积极推动家庭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全 国 妇 联 教 育 部
中 央 文 明 办 民 政 部
卫 生 部 国家人口计生委
中国关工委
2010年2月8日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提高全国家庭教育总体水平,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指导原则
家庭教育指导应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一是坚持“儿童为本”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儿童合理需要与个性,创设适合儿童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景,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特别关注女孩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自然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发展。二是坚持“家长主体”原则。指导者应确立为家长服务的观念,了解不同类型家庭之家长需求,尊重家长愿望,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重视发挥父母双方在指导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和影响,指导家长确立责任意识,不断学习、掌握有关家庭教育的知识,提高自身修养,为子女树立榜样,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必要条件。三是坚持“多向互动”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建立指导者与家长、儿童,家长与家长,家庭之间,家校之间的互动,努力形成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促进的环境与条件。
家庭教育读本的意见或建议怎么写
1. 写出你所理想的2. 分析现实,写出swot
3. 写出pdca
4. 一切从哲学与真理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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