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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抢18年后 孩子找到了?

中国新闻周刊微信公号 消息,尽管时隔二十多年,当对人说起侄子被人持刀从家中抢走的那个午夜,以及随后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周自展仍会愤愤不平。

2001年3月7日午夜,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磨山镇南周庄村的周自管家中闯入三个人,周自管被打致重伤,其5个月大的儿子被抢走,随后孩子下落不明。不久,李步尧等五人被抓并以拐卖儿童罪判刑。

2019年,失踪多年的儿子因高考录入DNA并与亲生父母比对成功被找到,周家才知道,他被卖到了60公里外的枣庄。

随着亲人相认,周家原本以为可以“顺藤摸瓜”查清孩子被拐卖的链条,但是,他们得到的消息却是,孩子被拐卖过程中的一位重要“中间人”因其他刑事犯罪,在多年前就已被执行死刑——线索中断了,这也意味着,这个孩子是如何被拐卖的,也许永远都不能查清。

与此同时,无论是在当年的审判中,还是出狱以后,被判定为实施了这宗拐卖儿童犯罪的李步尧等五人一直否认此事是他们所为,另有真凶,现在仍在申诉。

案发

南周庄村在兰陵县城东面,两者相距10分钟车程。兰陵县以出产大蒜闻名,周自展如今开着一家加工蒜皮的工厂。二十多年前案发时,在这个小工厂现址,他经营的是一家预制板厂,弟弟周自管也在预制板厂里做活。

根据周自管的回忆,孩子被抢发生在2001年3月7日夜里12点左右。当时,周自管睡在屋里一张小床上,妻子巩学娟和5个月大的儿子周栋梁睡在同屋另一张大床上。周自管睡得很沉,突然感觉自己被什么东西猛砸了一下,他急忙爬起来,看到有三个人闯进了屋里。其中一个人手拿铁棍,朝他的头又砸了好几下,他晕了过去。

等周自管醒来,已经是在医院里了。他发现自己的头部被砸伤,左胳膊不能动,尤其严重的是,后背被捅了两刀。后经法医鉴定,他的头部和左眼部损伤为轻伤,背部损伤为重伤。时隔二十多年,当《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于2024年9月在南周庄村见到周自管时,他背部长长的疤痕仍清晰可见。

周自管身上的伤痕仍清晰可见。

案发那晚,当堂屋门“咣”的一声被人踹开时,巩学娟立刻从床上坐了起来,她看到三个人进了他们住的里屋,其中两人蒙面,一人未蒙面。蒙面的两人,一人持铁棍,另一人持刀子。他们进屋后,就到了周自管床前,那个持铁棍的人砸了周自管。

案发时巩学娟曾与闯入者有过几句对话。她在床上跪求来人不要打她丈夫,没蒙面的人走到她床前,让她下床,不要乱说话,然后对她说:“官司打赢了,很高兴吧?”巩学娟回说:“我不知道。”没蒙面的人又说:“你得罪人,你不知道吗?”巩学娟仍是说:“我不知道。”

然后,没蒙面的人就卡着巩学娟的脖子,抓着她的头发,把她拉到院子西南角的厕所里,让她面对厕所的北墙蹲着。过了三四分钟,巩学娟听到他们走了,外面有摩托车发动的声音。她回到屋里,看到周自管躺在床上,满脸是血,孩子不见了。

巩学娟跑到丈夫哥哥周自展家,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事。周自展立刻打电话报警,并打了120急救电话。周自展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救护车来得快,如果不是救得及时,我家老三的命就没了。”

周家共兄弟三人,周自展是老大,周自管是老三,案发那年,周自展40岁,周自管27岁。周自展是村里的能人,除开了一家预制板厂外,还担任过村主任。案件发生后,因巩学娟说闯入自家的三人她都不认识,警方问他们和谁有仇怨,周自展马上就想到了李步尧。

那年26岁的李步尧是磨山东村人,当时磨山东村是磨山镇政府所在地。自2001年4月起,李步尧开始担任磨山东村支部书记。

周家兄弟与李步尧原本不相识,他们产生交集,缘于一个小矛盾。周自展回忆,1997年9月中旬的一天,他开手扶拖拉机往家中拉玉米,就在他的预制板厂门口,李步尧和未婚妻刘娟骑自行车经过,周自展的拖拉机在拐弯时划到了刘娟的自行车,双方发生争吵。

刘娟是黄山前村人,这个村是南周庄村的邻村,周自展认识刘娟的父亲刘文传,此前关系也不算差。争吵事件发生后,周自展曾到刘文传家坐了坐,他和刘文传一起吸了烟,喝了茶,他以为这件事就过去了。没想到,接下来事情还是逐渐升级。

周自展回忆,第一次争吵后约10天,周自管和巩学娟在一家饭店吃饭时偶遇李步尧和刘娟,李步尧将周自管喝汤的碗摔在地上,并打了周自管。周家兄弟到刘文传家理论,刘文传用铡刀砍伤了周自展的右臂,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周自展提起诉讼,刘文传被逮捕,后来刘文传赔偿周自展4500元医疗费,刘文传被判缓刑。

就在孩子被抢一案发生前几天,2001年3月3日,刘文传在山上采石放炮时被炸身亡。周自展回忆,他听说刘文传的妻女都曾哭诉,之前打官司输了受了气,现在又让别人看了热闹。周自展认为,刘文传的死以及其家人的哭诉,都激起了李步尧对他们兄弟的仇恨。

在后来对李步尧等人的审判中,周自展曾担任周自管的诉讼代理人,他在代理词中详细叙述了“李步尧雇凶杀人、抢劫男婴的事实根据”,认为李步尧是“想达到杀人灭口的目的来解他们的心中之恨”。

《中国新闻周刊》得知,孩子被抢一案发生次日,原苍山县公安局将该案立为重大案件。李步尧及妻子等人被询问,李步尧被认为没有作案时间,排除嫌疑。

时隔半年,2001年9月6日,李步尧又被传唤到磨山镇派出所,两天后被刑拘,同年10月11日被逮捕。

供述

李步尧归案后,同案的冯作力、曹永富、张晓东、王强以及张晓丽、孙超等六人也先后归案,其中李步尧、冯作力、曹永富、张晓东、王强等五人经审判被认定“拐卖儿童”。他们五人年龄相仿,家住得不远,早在十六七岁就结拜为“仁兄弟”,经常聚在一起。

2001年9月6日被警方传唤后,李步尧被刑拘,事由无关抢孩子,而是涉嫌寻衅滋事罪:他在2001年7月26日和曾在磨山东村担任过村支书的杨洪玉等人打架,打斗中,他用椅子打到了劝架的人的面部,致对方轻伤。

2001年9月7日,李步尧接受警方讯问,被讯问的是前述寻衅滋事事件。此后的讯问,则问及抢孩子一事。冯作力等几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李步尧供述,他找了冯作力将周家的孩子抢走并卖掉,去抢孩子的有冯作力、张晓东,还有一个东北青年以及一个司机。几天后,李步尧供述,参与抢孩子的张晓东等三人是冯作力找的,对于孩子的下落,冯作力告诉他,给了自己的一个姐姐。

李步尧还曾这样供述:冯作力告诉他,孩子被捂死了,后来他和冯作力一起毁尸灭迹。

冯作力回忆,他的关键供述有两次。第一次是在2001年9月9日,他供述,李步尧找到他和张晓东,让他们帮忙“办”周家兄弟,于是他和张晓东找了在县城居住的东北人刘流。2001年3月7日夜,他和刘流、张晓东三人坐一辆张晓东租来的车,李步尧骑摩托车,到了南周庄村。他和刘流、张晓东闯入周家,刘流拿铁棍、张晓东用刀伤人,他抱走孩子。抢完孩子后第三天,张晓东告诉他,孩子卖给曾教过他和张晓东的代课老师杨亮了。

2001年9月10日,冯作力供述,案发当晚,他和刘流、张晓东闯入周家,他们三人都蒙面,在袜子上烧两个洞露出眼睛。

张晓东回忆,在2001年9月11日第一次接受讯问时,他就说,抢孩子的事不是他干的,当时他不在场。2001年正月,他到了在东营市开饭店的同学孙超处,帮着买菜杀鱼,直到当年农历五月小麦已经收完了才回苍山县。

张晓东之所以会在孙超处,是因为2000年11月15日,他在乘车时与他人发生冲突并用刀子刺伤了人,此后他几乎都在外地躲藏,只有过年时回了姐姐张晓丽家。

因张晓东交代了乘车时与他人发生冲突持刀伤人一事,次日其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张晓东回忆,他在看守所期间,经家人出面,与被他捅伤者达成和解,赔偿对方2.3万元,对方不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2001年10月12日,张晓东被取保候审。

三个月后,2002年1月15日,张晓东再次被抓,受审十多天。除冯作力外,李步尧、王强等也都被继续审讯。

张晓东这次交代,参与作案的人有他、王强、李步尧、冯作力、曹永富。王强开车载着李步尧、冯作力、曹永富,他骑摩托车,五人到南周庄村,冯作力拿手灯,曹永富拿铁棍,他拿刀子。他刺了周自管两刀,抢了孩子,然后把孩子放到他姐姐张晓丽家,过了几天,他和李步尧又把孩子带到了东营的孙超那里。

几天后,张晓东交代,那晚是他把巩学娟带到了厕所里,冯作力抱着孩子出来。后来,孙超把孩子送给一个名叫刘言的开出租车的朋友。但张晓东称,在这次讯问结尾,自己翻供了。

据曹永富回忆,在接受讯问时,他交代:那天王强开车带着他和冯作力、李步尧,张晓东骑摩托车。闯进周家时,他没蒙面,拿一根铁棍,冯作力和张晓东蒙面,张晓东拿刀。他用铁棍打了周自管,张晓东刺了两刀,冯作力抱走孩子。之后他们五人一起把孩子放到了张晓东姐姐家。

孩子的下落,警方曾根据供述调查,但未能找到。

判决

2002年9月10日,原苍山县检察院向原苍山县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李步尧、冯作力、曹永富、张晓东、王强、孙超、张晓丽等七人涉五宗罪。检察机关查明,2001年3月7日夜,李步尧、冯作力、曹永富、张晓东、王强窜至周自管家中,将周自管打致重伤后,抢走其儿子周栋梁。

在审判过程中,对于拐卖儿童罪的指控,李步尧等五人均辩称自己没有做,五人的辩护人也均辩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不能成立。

2002年12月17日,原苍山县法院宣判,李步尧、冯作力、曹永富、张晓东犯拐卖儿童罪及其他罪,均被判刑十年以上;孙超和张晓丽均犯窝藏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王强因在取保期间逃跑,未一起获判。后来,王强在2008年被抓,以拐卖儿童罪获刑六年。

宣判后,李步尧、冯作力、曹永富、张晓东等四名被告提起上诉,原告周自管认为量刑过轻,也提起上诉。2003年6月,临沂市中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3年10月31日,原苍山县法院作出判决,判决结果与原判决相同。李步尧、冯作力、曹永富、张晓东四名被告及原告人周自管均再次提起上诉。2003年11月25日,临沂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归来

孩子下落不明,这在周家一直都是一件天大的事。周自展坚信侄子还活着,他散发悬赏传单,一接到线索,就出发查看。因为张晓东等人曾供述孩子被送到了东营,他还乔装成乞丐,到东营调查。周家兄弟每年都会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

2019年1月23日,周自管接到枣庄市市中区孟庄镇派出所的电话,对方说孩子找到了。周自管、周自展夫妇来到了孟庄镇派出所,见到了丢失多年的周栋梁。

现在周栋梁名叫陈某威,是孟庄镇崖头村村民陈跃亮、雷兴云夫妇的儿子。孟庄镇东靠兰陵县,崖头村距离南周庄村只有约60公里。后来周家兄弟得知,这个孩子原本没有户口,要高考了,他的DNA被录入,与之前就已录入DNA的周自管夫妇比对成功。

周自展回忆,找到孩子的次日,周栋梁的养母雷兴云就被传唤到了兰陵县公安局,她坚称是在某个桥底下捡到的孩子。在外地打工的陈跃亮也被传唤,他也坚称是在桥底下捡的。后来陈跃亮夫妇被取保候审。

在李步尧等五人中,第一个得知孩子被找到的是李步尧,他打电话分别告知其他几人。曹永富回忆:“当时我正干活呢,李步尧打电话给我,说孩子回来了,来南周庄村认亲。”

彼时他们五人都已刑满释放多年,一直在申诉。周栋梁被找到,他们认为机会来了。《中国新闻周刊》自兰陵县委了解到,2019年,山东省委政法委曾组成案件复查组。

2019年6月,山东省高院驳回冯作力、曹永富的申诉,2021年3月驳回王强的申诉,2021年8月驳回李步尧、张晓东的申诉。

周家兄弟后来得知,孩子被拐卖的链条已查清,孩子养父母等多名当事人已过追诉时效,警方决定不再起诉。但他们得知,有一名当事人被调查,另一名当事人则在多年前因其他犯罪被执行死刑。

兰陵县检察院于2020年9月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其中写道,2001年3月,吴朝玲受本村村民庄文忠的委托,要将一名男婴卖给他人,吴朝玲将该消息告诉了当时在枣庄市市中区一个市场卖瓜子的张玉龙,张玉龙想将该男婴介绍给其表哥李伟收养,将这件事告诉了在枣庄市市中区武装部工作的六姨父付哲刚。

几天后,吴朝玲将该男婴抱到了张玉龙的摊位处,张玉龙叫李伟来看男婴,李伟没有收养。后来付哲刚将吴朝玲和男婴带到家中,又将该消息告诉了同事陈修亮,陈修亮告诉了其哥哥陈跃亮。陈跃亮生了三个女儿,一直想收养一个儿子。后来陈跃亮和他的哥哥陈跃平一起到付哲刚家中,花8000元将男婴买走,取名陈某威,陈跃亮、雷兴云夫妇抚养至今。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庄文忠即是因其他犯罪已被执行死刑的那位当事人。冯作力说,2023年4月12日,兰陵县委政法委书记宋志强、县公安局局长张新玉以及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等人曾一起接见他与张晓东、曹永富、王强。宋志强向他们通报,这个案子已经破完,姓庄的已被执行了死刑。“他没有称姓庄的是‘真凶’,而是‘中间人’。”冯作力说。

也就是说,庄文忠是如何得到这个孩子的,目前仍是未知数。《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庄文忠是兰陵县神山镇小屯村人。小屯村在兰陵县城东约10公里处,距离南周庄村也约10公里。2024年9月12日,该村一名村干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该村村民多姓吴,庄文忠在该村已经没有亲属了。

《中国新闻周刊》曾联系宋志强、张新玉,他们没有接受采访。9月12日,《中国新闻周刊》自兰陵县委政法委一位副书记处了解到,吴朝玲因该案已被判刑,“也是拐卖儿童罪”。

原标题:被抢18年后,孩子找到了

编辑:周自力责编:吴忠兰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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