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疑似受惊 一个月后分娩?
青岛广播电视台—正在新闻消息,8月31日,“孕妇被高空抛下玻璃瓶砸断脚趾”相关话题冲上微博热搜,高空抛物问题再次引发网友关注。
近日,安徽合肥的孙先生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自己和怀孕34周的妻子下楼散步时遭遇高空抛物,妻子被楼上扔下的芝麻油玻璃瓶碎片击中右脚,两根脚趾受伤严重,送医后被切除。
9月1日上午,《正在新闻》就此事向当地派出所核实,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案件进展正在调查中。
9月1日下午,受伤孕妇的丈夫向《正在新闻》讲述了事情发生经过。
距离妻子的预产期只有一个月了。孙先生表示,妻子伤势略有好转,因天气炎热、伤口易发炎,主要在家里静养,待病情稳定后,或向派出所申请做伤残鉴定;目前,家人还在等待派出所的调查结果。
孕妇被高空油瓶砸断脚趾,胎儿也受惊
孙先生来自安徽安庆,今年26岁,毕业于上海一所高校,毕业后在上海工作并与妻子相识。
因工作安排,孙先生现就职于安徽合肥一家公司,从事跨境电商类工作。“现在的工作收入还算可观,老婆怀孕后我也需要更加努力赚钱,压力比较大。”
孙先生回忆,8月24日晚8点半左右,孙先生往常一样与妻子在晚饭后出门,一边散步一边遛狗。走出单元门,孙先生牵着狗走在妻子前方,两人距离约一到两米,突然听到妻子发出惨叫声。孙先生回头看见,妻子倒在地上。他上前发现,地面上有一个玻璃瓶,瓶面标注着“芝麻香油瓶”的字样。
图源:受访者
“当时我老婆说脚趾被砸得很痛,有些站不稳。”孙先生迅速把妻子扶到路边坐下。妻子一直痛得大哭。
图源:受访者
随后,孙先生拍下玻璃瓶残渣照片,发现瓶中液体几乎用完,他立刻打110报警,警察同时询问要不要拨打120,孙先生同意。“这时我将老婆的鞋子脱下,发现右脚第三根脚趾已经断了一截,趾头直接没了,只剩侧面小部分皮肤;第四根脚趾上半截几乎被砸烂,骨头清晰可见,肉就像被菜刀拍过的李子。”
图源:受访者
民警与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将孙先生妻子送往合肥经开普仁外科医院救治。医生查看伤情后向孙先生表示,由于受伤的两根脚趾损坏严重,接骨手术需要6至7个小时,且必须使用大剂量的麻醉和促进血液循环的药物,不适宜孕妇使用。“后来就只能选择残端修复,花了二十分钟左右,用了局部麻醉,对孕妇影响小一些。”
9月1日,孙先生向《正在新闻》提供了妻子的病历。病历显示,右足第三趾远节趾体完全离断,创面内可见趾骨外露,第三趾近端远趾关节以远皮肤色泽苍白,无毛细血管反应;第四趾远节趾体仅腓侧部分软组织相连,甲板剥脱,甲床碎裂,趾端色泽稍暗。手术将被砸伤的部分切除,两根脚趾均只剩下半截左右。
图源:受访者
“我很担心我老婆因为这次受伤而自卑,她还很喜欢去海边玩儿,怕她担心穿凉鞋之类的可能会不好看,也担心会因此留下骨骼方面的后遗症。”孙先生告诉《正在新闻》。
处理完伤口后,因担心妻子腹中胎儿受到惊吓,妻子被马上转送到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妇产科,进行B超检查和胎心监护。病历显示,主诉孕34+4周,高空掷物砸伤4小时余。
图源:受访者
做B超时,医生说,胎儿比较稳定,但建议做再做胎心监护。
胎心监护检查花了约40分钟才做完。原因是听诊器一度找不到胎儿的心跳。医生告诉孙先生,胎儿处于背对母亲的体位,而不像往常一样胸口朝外,“也许是因为受到惊吓”。
25日凌晨2点,孙先生与妻子才回到家,因伤口处疼痛明显,妻子接近早上6点才睡着。受伤后的一两天,伤口疼痛加上孕后期的腰部、耻骨都有疼痛的症状,妻子上厕所也十分不便,“平时可能就一两分钟,现在需要一二十分钟,非常缓慢地挪动。”孙先生说。
小区此前就有高空抛物现象
据孙先生讲述,此次事故发生前的7月28日,曾在小区物业的朋友圈看到一条提醒业主不要高空抛物的朋友圈,“应该是发现有类似情况被其他业主投诉了”。
而孙先生居住的楼栋与对面楼栋之间有一处围栏空地,平日里有许多小区内的小孩会在里面玩耍。“我们也挺担心的,平日里大家人来人往,小孩也比较多,如果再发生类似的事情后果不堪设想。”
回忆起玻璃瓶砸下的位置,孙先生说楼栋之间的马路距离楼体墙壁约5米,墙壁到马路之间还有两到三米的绿化带,而那天的玻璃瓶就正好绕过绿化带,砸到马路中间的空地,是行人的必经之路。
事发第二天,派出所民警上门给孙先生妻子做了笔录,并调取高空摄像头的监控。但由于事发当晚天色较暗,视频仅拍摄到有路灯照亮的部分,只能看到一条白色抛物线。
目前,小区物业配合警方取证调查,办案民警告诉孙先生,已采样该栋楼大部分业主的DNA信息,正在进行比对调查。
妻子孕期已满35周,需要每周都去产检,37周足月后随时可能生产,预产期是10月1日。孙先生只能白天上班,晚上带妻子去医院换药,工作日请半天假带妻子产检。“好在她心态比较好,从开始的一两天就去换药,现在已经可以三四天再去一次了。”
事情发生后,孙先生母亲和妻子的表姐来到家里帮忙照顾生活起居,孙先生才感觉轻松一些。每当自己想到此次事件感到无奈叹气时,妻子总是笑着劝慰他“不要有压力”。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对“高空抛物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民法典》也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孙先生表示,因自己是独生子,也是目前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之后可能会请律师代理,起诉肇事者;而自己则需要投入到未来孩子出生后的事务、家人的生活和自己的工作之中。
编辑:周杨责编:廖异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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