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对千余名家长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新华社消息,如何“依法带娃”,避免“教而不当”,是备受家长关注的话题。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我国全面开启“依法带娃”时代,家庭教育令更是促进“甩手家长”担负起应有责任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法院如果发现监护人存在“失教”情况,应对未成年人依法进行保护。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所谓‘家事’,折射出我国儿童保护观念的转变。”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段昊博说。
段昊博介绍,近年来,天津市法院创新未成年人守护模式,共筑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共育的保护防线。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专门设立了少年审判工作办公室,全市各级法院独立或联合职能部门建立了5个家庭教育服务指导机构,一体化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形成立体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协同格局。
2023年9月1日起,《天津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施行,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不得采取殴打、谩骂、恐吓等方式方法。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天津市妇联共同印发《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联合共建更多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让家庭教育指导走向更加专业化。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丁琪认为,天津对千余名家长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实际上是通过教帮结合的方式,引导帮助和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来,我们希望通过更加专业的队伍进行“定制化”的家庭教育指导。
编辑:牟慧兰责编:廖异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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